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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按揭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2020-09-09 21:11:04来源:楼盘网

可以买卖。已办理按揭的房屋未取得房产证,房屋仍在建设中的情况下,可以以合同更名的方式将房屋转让出去。已取得产权证,未还清按揭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转按揭、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三种方式来转让。

1、转按揭:简单直接的一种交易方式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并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2、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即买方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一般为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利用买方的首付款将剩余贷款付清,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后,再进行下一步交易。该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应用多的方式。

3、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若买方不愿意出资帮卖方还清贷款的话,卖方可以选择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但前提是得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果符合条件,卖方可以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一定的款项来付清交易房屋的贷款,解除该房产的抵押,后促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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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有贷款房子注意事项

1、核实房产真实信息:购房者在买房前一定要先到当地房管部门查册,核实房屋的贷款状况和查封状况等。仅仅只是与房主简单沟通也不可以,要掌握方法,获得正确的信息来源。购房者可以去房管局查册,了解一下该房子名下是否有存在未还清的贷款。具体而言,就是以房地产的地址、地号、房地产证登记案号、房地产证号之中的任一条件为索引,来查证房地产的权属状况。

2、注意资金安全:一般购买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房子,卖家都会让购房者先垫钱解押,购房者如果不信任卖家,担心资金安全,可以通过第三方监管账户,而不是卖家的个人账户进行交易。如果卖家非常强硬怕麻烦不肯做资金监管,非要买家帮垫资,那就宁可花钱找第三方公司来垫资,第三方公司会去调查和评估业主靠不靠谱,这样花点钱转移风险。

3、预告登记以防一房二卖:预告登记的是买卖双方虽然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还未办理过户,在这期间不动产权证仍保留在卖方手里,房主仍然可以暗自将房屋抵押。当完成预告登记,若没有购房者的同意,房主就没有权利将房屋进行抵押、担保,也无权变更房屋权属人。

4、注意合同约定:建议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要规定以下内容:买受人已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了贷款申请手续,贷款银行不能按买受人申请的贷款金额和贷款年限发放贷款的,双方所签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款全额退还,还款不计利息,即不能将贷款作为合同解除且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