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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申请人和共同购房申请人区别

2021-01-22 20:16:41来源:楼盘网

主申请人和共同购房申请人要求不同,在办理贷款的时候,银行对主申请人的要求比较严格,包括经济能力、征信情况等,而共同购房人的经济情况是起辅助作用,对购房人的还贷能力起补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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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买房贷款流程

1、选择房产;

2、确认开发商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3、办理按揭贷款申请;

4、签订购房合同。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

5、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6、签订楼宇按揭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7、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

8、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9、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10、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定期还款。

共同贷款注意事项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共同买房时房产证上要载明两个人的名字,则应双方亲自到场;如一方不能到场办理手续,则必须办理公证授权委托手续。

2、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3、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 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