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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快来看看有哪些改变!

2021-01-22 21:00:17来源:楼盘网

1月1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统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通知》。《通知》对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以及缴存政策进行统一。

长沙住房公积金

《通知》主要是为解决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政策不一致导致的“同城不同策”问题。

1、支持部分城市异地贷款

此次调整放开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湖南省内异地贷款,这是长沙自2018年11月全面停止异地贷款以来首次开放异地贷款。

《通知》明确,长江中游城市群中签订合作公约的城市,其缴存职工可至长沙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而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申请异地贷款由省直分中心统一受理。

可在长沙异地贷款城市:

武汉、合肥、南昌、黄石、岳阳、九江、黄冈、株洲、抚州、咸宁、湘潭、宜春、宜昌、荆州、鄂州、孝感、天门、仙桃、潜江。

2、贷款条件有部分变化

①职工家庭已注销的住房不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但离婚两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婚内房产无论是否分配给借款人,只要尚未注销,均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

②明确了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的次数均不得超过2次(含)。

③贷款期限可计算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性延长至65岁,女性延长至60岁(高级职称女技术员和处级以上女干部贷款期限延长至65岁)。

3、提取政策方面变化

①取消了湖南省内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还贷提取的户籍及工作地限制。

②对非限购地区购买二手房,应在产权过户满一年后,且提取时产权未注销,方可申请购房提取。

4、政策方面的统一

①在贷款政策方面:

统一了贷款条件、最低贷款额度、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等20项政策。

②在提取政策方面:

统一了第3套以上自住房不予提取等23项政策。

③在缴存政策方面:

统一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

《通知》自2021年2月1日之日起施行,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