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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企业可继续申请缓缴公积金

2020-08-11 15:00:38来源:长沙楼盘网

8月7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阶段性支持政策到期后缴存相关问题的通知”。就阶段性支持政策到期后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做出规定,明确缓缴企业在7月份后不能恢复缓存的,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继续提出缓缴申请,自8月7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的企业,缓缴结束后可以一次性补缴或分期补缴。未补缴今年1月至6月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其缴存职工贷款权益不受影响;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的企业,7月份后能恢复缴存的,需向缴存管理部提出申请,调整汇缴月份方能进行汇缴;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的企业,7月份后不能恢复缓存的,可以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按照《长沙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办法》(长金管委[2018]9号)文件精神,提交《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书》、《企业情况说明》,向缓存管理部继续提出缓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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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资料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