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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房时开发商应提供哪些证件

2020-08-25 20:17:36来源:楼盘网

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属于“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而且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开发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建设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其建设的楼盘质量终生负责,即使是十年二十年以后出现了质量问题,经查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一样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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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有哪些流程

1、收房通知书:在预定的交房日期之前,会收到开发商发出的书面的收房通知,在通知书里,会告知你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2、验房验收:一些会找相关的验房公司、监理公司的专业验房人员一起来验房,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3、《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应该先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换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并要求开发商签字,不能签署房屋交接书,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