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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房产委托公证

2020-12-14 08:18:28来源:楼盘网

1、提出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进行公证受理:公证部门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进行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部门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公证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费用:交房产价值3%契税、房产价值0.8%交易手续费、房产价值2%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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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委托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件。

2、委托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当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未曾登记结婚,由户籍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离婚后未再婚,提供离婚证明以及户籍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出具的离婚之日至今“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5、委托书草稿及电子稿。

6、购买一手房需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书;及定金收据;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所购房产产权证复印件及定金收据。

7、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