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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新政下的新风向

2021-01-15 15:00:27来源:包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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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 记者 张燕青

实习生党婷

2020年末的房地产集中展示交易活动余温未凉,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新政策以及一系列便民举措又为百姓置业提供了更多便利。

住房公积金带来新便利

收紧,是近年来公积金政策的一个趋势。但在2020年末的天寒地冻里,一则《关于2021年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通知》释放出了温暖的信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规科科长井小琴介绍说,此次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是为积极引导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防范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积金新政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放宽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限制,同时提出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使用住房公积金,只是提出提取额度不超过加装电梯个人支付安装费用。

“具体来看,新政将单方建立住房公积金、单身职工及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36万元,取消了‘第一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购房提取(贷前提取)与贷款额度之和单人不超过35万元’的限制,并将第二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在第一次贷款还清之日起3年后调整为2年后。”井小琴说。

“跨省通办”带来新体验

岁末年初,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前完成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工作,又迈出了惠企便民的一大步。

记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落实《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区、旗县区八个营业网点均设置“跨省通办”绿色通道窗口,可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职工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8项“跨省通办”服务事项,满足了缴存职工异地办事需求。

目前,中心已与青岛公积金中心、自治区区直中心办结两笔跨省通办业务。该业务无须预约,由专人负责“跨省通办”业务的咨询及办理。采取“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收办分离”的服务模式,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省去群众来回往返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办理业务环节。

“感觉公积金最近出台的各项政策和服务都在为我们办事群众着想,办理了几次业务后,这种体验感更强了。”前来办事的市民李盾说。

服务加码带来新实惠

除了政策上的变化,服务也在全力加码。

“以前公积金部门是以管理为主,现在转型为服务,就是要以服务员的意识,去更好地服务于企业,服务于企业的缴存职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区管理部主任郝靖东深有体会地说。

郝靖东告诉记者,为了方便缴存企业和职工就近、便利地办理相关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仅在市五区以及土右旗、固阳县、达茂旗三个旗县设立分理部,而且在每个分理部都设立了综合业务受理柜,可以办理汇缴、提取、贷款所有业务,实现了“一窗一厅一次办结”。“下一步我们还要继续简化流程,精简要件,把服务效率再提高。”郝靖东说。

公积金说到底是为了缴存职工能够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为缓解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去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转商业性贴息贷款业务,与农业银行包头分行合作开办存量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业务,有效缓解了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不足。

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办了将新增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业务,近日,公积金中心与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合作,成功发放首笔公积金增量贴息贷款60万元。

据了解,增量贴息贷款借款人享有公积金贷款相同的利率及权利义务,按照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及资料办理,记录为一次公积金贷款。为方便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贴息贷款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一站式”业务受理方式,为缴存职工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