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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集资房产权归谁

2020-12-29 08:16:44来源:楼盘网

1、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shu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是指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全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者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办法。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

2、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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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是否有集资房?

1、统一筹建或财政补贴购买成本房,根本上解决公务员队伍住房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实行旧区旧房改造,允许各单位以集资等形式改造改建。

2、建议建立省住房货币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切实提高住房货币补贴标准,推动实现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与住房市场价格、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逐步解决各级干部的住房问题。

3、建议拆掉楼龄长或属于危房的原福利分房,在原地基上建新的高层电梯房,不仅可以满足原住户,还可以解决无房的年轻人的住房需求。

4、此外提案还建议提高住房补贴标准。货币分房的补贴标准虽经过几次提高,但与商品房的价格相比就太低了。建议住房补贴与物价挂钩,建立住房补贴与物价联动机制,随着物价上涨不断增加住房补贴的种类和额度。

5、须引起警惕的是,有关代表在提交省直公务员集资建房提案的同时,还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兄弟省市已有采用这种方式的先例;深圳市直机关也给工作人员添置了成本房。这意味着,为公务员建集资房、成本房,在全国其他地方并非稀缺品,似乎成为一种正常现象。